html模版第93期:樓盤愛起洋名,該不該叫停?
■多地叫停“洋地名” 河南明確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作為地名
近幾年來,河南各地不斷出現的“洋地名”讓人眼花繚亂,如鄭州的“曼哈頓”、“威尼斯”,洛陽的“加州1885”等。對此,近日通過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賓館(酒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建築物及居民住宅區名稱,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傢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詳細]
南京立法禁用“洋地名”
2008年頒發的《南京市地名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用外國地名命名的地名將禁止使用,同時明令禁止“城鎮路、街、巷名”有償冠名。對於曾引起爭議的“洋地名”,《條例》最終刪除瞭“禁止使用外來語音譯詞來命名地名”的條文,保留瞭“禁止使用外國地名的命名”的規定。《條例》中還對擅自對居民住宅區命名、更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詳細]
石傢莊對“洋地名”說“不”
為瞭規范使用地名,早在2009年9月,河北省石傢莊市就明確城區生活居住區和大型建築物等地名不再允許使用“洋名字”。一個多月後,全市清查違規地名和不規范名稱30處。其中“曼哈頓城市廣場”和“羅馬假日廣場”兩處“洋地名”已停止宣傳使用。石傢莊不少生活小區和商務樓宇興起瞭起洋名,如有的小區叫“花香維也納”,其實沒樹也沒花,還有的叫“奧斯卡納”、“奧克蘭風情”等等。“洋地名”的泛濫,不僅讓人費解,也損害瞭城市文化特質。[詳細]
寧夏擬立法禁用"洋地名"
今年4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地名條例(草案)》規定:小區不得使用“某某一號”等,且除門牌號外,不能以數字命名﹔不得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傢領導人和外國人名、外國地名作地名,樓盤或商業場所不例外。[詳細]
浙江禁用“洋地名”處罰更嚴厲
今年2月1日起《浙江省地名管理辦法》頒佈施行,在《辦法》中,第一次明確禁止瞭對“洋地名”的使用。《辦法》對地名規定有瞭更加嚴格的要求,明確規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以國傢領導人的名字,以及外國的地名和人名作為地名。[詳細]


上午在“瑞士風情小鎮”散步,中午到“萊茵河畔”小憩,下午趕往“荷蘭村”……樓盤起洋名早已見怪不怪,很多城市足不出戶就能“歐洲一日遊”,曼哈頓、維也納、巴塞羅納、威尼斯等國外地名,都成瞭樓盤名字。

“洋地名”亂象:身居“曼哈頓” 路過“威尼斯”



亂起“洋地名”顯土豪心態

不知何時起,全國城鄉舉目所見皆是火柴盒式的洋建築,各具特色的中式建築難得一見,連許多樓盤、小區都穿上瞭“洋裝”,起瞭“洋名”,遍地都是什麼“曼哈頓”、“羅馬”、“威尼斯”、“維也納”、“奧克蘭”等等,置身其中,讓人不知此為何地。更有甚者,某地竟將奧地利一小鎮完全“克隆”過來,整出一個“山寨版”的“哈斯塔特”,輿論一時嘩然。[詳細]

“洋地名”現象早已有之

公眾對過度和泛濫使用“洋地名”的擔憂,並非始於今日。早在2005年7月,就有過一樁反響較大的輿論聚焦事件:昆明市民趙立寫瞭《居住在哪國的昆明》一文發表於人民網上,痛批“昆明的房地產商人幹瞭一件蠢事”——給新開發的樓盤起洋名戴洋帽,稱這種風氣隻會適得其反,貽笑大方。時移世易,而在局部地區和一定范圍,“洋地名”卻依然不斷地推陳出新,說明僅僅期待“市場之手”的自然厭倦與淘汰,貌似並不是種有效對策。[詳細]

樓房起洋名就是“國際化”嗎?

很多城市在奔向“國際化”的大路上都有一顆焦躁的心,“洋地名”、“洋樓名”、“洋小區”泛濫的背後,不過是生怕別人覺得自己土氣,仿佛名字“高大威猛”瞭,身體骨骼也就跟著強勁起來。當然,“洋地名”也並非都要動輒得咎,譬如上海曾經是“十裡洋場”、“冒險傢的樂園”,因為當年殖民者設立租界的緣故,歷史沉澱下一些洋路名也不算奇怪。但近些年來,各地不斷出現的“洋地名”,雖然沒有瞭屈辱色彩,卻也虛浮得令人眼花繚亂。[詳細]

“洋地名”頻現,到底該不汽車音響改裝推薦 該叫停?



近日通過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賓館(酒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建築物及居民住宅區名稱,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國傢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這一做法惹來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洋名體現潮流,不妨保留,或曰起名自由,不必幹涉﹔另一方則斥為文化媚外,理應約束。而政府一刀切禁洋名的行為,更讓不少人認為有武斷之嫌。

【觀點一】“洋地名”是東施效顰,應當volvo音響改裝禁止

東施效顰,隻會鬧出笑話。一地之名具有大眾使用的特征,不加規范,會給城市居民生活帶來極大不便。地名也是地方文化的重要標志。每個地方氣候地理、風俗習慣、生活方式都各不相同,因此也會形成不同的“地名文化”。胡亂起名,必會破壞這些地域文化。[詳細]

【觀點二】禁得住“洋地名”,擋不住媚外情結

於“洋地名”而言,無論是頻出還是禁止,都彰顯瞭文化的不自信——“洋地名”頻出是對自身文化的不自信,所以才崇洋媚外﹔禁止"洋地名"則是對自身文化的不自信,所以才對外來文化異常排斥。因而,在一個文化不自信的氛圍裡,我們即便禁止瞭“洋地名”,其積極價值亦不是很大。媚外情結不在這一個舞臺上絢麗,就會在另一個舞臺上璀璨。[詳細]

【觀點三】“洋地名”隻是一個符號,一種潮流

有論者提出瞭"洋地名"合理性,認為商業樓盤取洋名,為的是營造國際化氛圍,提高樓盤附加值,利於項目推廣。而公共性質的廣場設施取洋名,更多出於“時尚”、“高貴”等心理需要。仰視舶來文化,滿足的是一種社會心理。無論喜歡與否,這就是潮流,這就是商業現實。[詳細]

【觀點四】“一刀切”的手段“太霸道”

賓館、酒店、小區這些場所,多是企業出資開發,愛起什麼名字是商傢自由,公眾可以表達不滿,但公權不能隨便就“一刀切”禁止。這正如一個人的名字起得再惡俗,隻要不違法,別人也無權要求他去改名。何況,有些賓館、酒店也許是“掛羊頭賣狗肉”,但如果是一些中外合資酒店,是不是也不能起“洋名”?一些國際化的連鎖酒店入駐河南,是不是也要改名?[詳細]

【觀點五】開放城市何懼“洋地名”?

別把一個城市的文化想象得那麼脆弱,一個地名也承載不瞭一座城市的文脈。於現代社會而言,地名的多元趨勢,本身也就是城市開放文化的一部分。而地名之存在意義,關鍵還是在於能否收獲市民的認同,而不在於“洋”與“土”。這是無論是要禁“洋地名”,還是隨意更改地名的行為發生之前,都必須厘清的現實邏輯。[詳細]

給樓盤取個什麼名字,這事誰說瞭算?



樓盤名稱也是城市地名的一部分,它事實上代表著一種城市形象和文化符號,反映著當地的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洋名、怪名泛濫,讓城市地名日益陷入粗俗與搞笑之中。面對“洋地名”亂象,我們不禁要問,給樓房命名究竟誰說瞭算?

商業樓盤命名並非政府行為

1996年民政部所發《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早有“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的規定,但其中所羅列的“地名”,也都是自然景觀、行政區劃、公共建築等,而並未將私屬領域的酒店、賓館等涵蓋在內。所以,商業樓盤命名要受法律約束要有法可依。針對當前樓盤起洋名、怪名泛濫的新現象,河南作出強制性禁止規定,非常有必要。隻不過在簡政放權的背景下,如果政府部門對樓盤命名這樣的事情都“幹預”過多,似乎也有不妥之處——“審批”樓盤名稱畢竟說不過去。[詳細]

樓盤命名權基本被開發商壟斷

除瞭對樓盤命名作出禁止性規定,更要明確樓盤命名權的歸屬。現在的實情是,樓盤命名權基本都被開發商壟斷,在項目開發建設之前就先行確定瞭樓盤名稱(其中往往還夾雜著開發企業的冠名),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後亦無權對樓盤名稱進行變更。放眼全國,似乎還沒有業主自發給樓盤命名的先例。樓盤產權人無權對開發商命名進行更改,已是普遍存在的現實。[詳細]

“洋地名”,不能一禁瞭之

糾偏“洋地名”應註重度的拿捏

“洋地名”泛濫,確實投射出某種文化貧瘠與媚俗化趨勢。讓地名裹上地域內涵,體現出文化品位,還須適當引導,在對城市文化、社區傳統的發掘中,找尋文化向心力,也型塑公眾的文化品位,進而影響地名命名的意趣與價值取向。矯正“洋地名”亂象,一禁瞭之未必妥,還應註重“度的拿捏”。而地名文化重塑,也需要依托價值認同與風俗底蘊。[詳細]

重要的是消除“洋名”偏好

改變城市中“洋地名”盛行的現象,固然需要像河南這樣,以政策法規來進行規范和約束,但更重要的還是要消除社會、公眾對“洋名”的偏好,改變這種崇洋媚外的所謂“時尚”。從很多類似的整治、清理工作來看,如果不從改變人們的觀念入手,單純依靠行政禁令從外部進行約束,往往隻能收一時之效,難見長遠之功,而且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題的出現,讓政策法規無法真正落到實處。[詳細]

規范樓盤命名程序

其實比較好的辦法就是規范命名的程序,而不是直接以結果論。命名權理當是產權的一部分,樓盤命名權應當由產權人享有。隻要相應比例的業主同意對樓盤名稱進行更改,開發商當初為瞭營銷便利而起的那些不靠譜汽車音響喇叭品牌的洋名、怪名,就理應可以被改掉。在這個意義上,明確樓盤命名權歸屬,也許要和規定“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作為地名”同樣重要。[詳細]


在對“洋地名”的追逐中,不僅容易迷失自我,還照見的是一種懶惰思維,更折射出一種文化的不自信。但一禁瞭之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關鍵是要做好文化傳承和創新,這才是目前城市建設的關鍵所在和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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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ongxiang] 發表評論:

要談近年來樓盤、小區的名字,有的真讓人霧裡看花,搖頭嘆息。明明沒有花園,隻有住宅,它叫某某花園﹔明明隻有樓房,沒有廣場,它叫某某廣場。至於遍地曼哈頓,到處威尼斯,說明洋名已呈泛濫成災的趨勢。這不僅讓住在裡面的業主臉紅、受罪,更嚴重的是糟蹋中國文化。其內因是這些名字大多是開發商起的,相當部分的開發商是瓦木匠出身,雖然有錢,發瞭,但文化水平不高,品味不行,他們隻能起這些俗不可耐的名字。外因是政府監管缺失。治理這種亂象,隻有靠政府監管。

[網友] 發表評論:

可悲,愚蠢!

[希望] 發表評論:

崇洋迷外的浮躁心態,自卑自賤的心虛行為,極不自信的瘋狂行動,反之,外國人怎不起中國的地名。

[網友] 發表評論:

百姓崇洋媚外,政府職能部門緣何崇洋媚外?職能部門失職缺位,導致瞭洋名的泛濫!我們不知道將來,我們的孩子到底值不值到自己是哪國人?

[網友] 發表評論:

要清理,不然,電話上朋友們還以為我在全球遊,結果,隻是在一個城市的幾條街上行若無事窮走路呀,

[問之772] 發表評論:

相信大多數人中國人還是認同中國文化的。

[蒲公英] 發表評論:

中國人在改革中已經在崇洋媚外的風氣下,迷失瞭自己!

[詹求實] 發表評論:

崇洋媚外人心所向特色難顯。

[網友] 發表評論:

所有企業名稱也不得用“國際”“科技”之類的欺騙性用語。

[燕山詩客] 發表評論:

洋地名其實是一種文化入侵行為,必須嚴格禁止,否則後患無窮,長期使用會逐漸消解國人的民族認同感和民族自信心,國傢和國人對此絕不能等閑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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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sthvig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