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模版湖南黃金:關於開立理財產品專用結算賬戶及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證券代碼: 002155 證券簡稱: 湖南黃金 公告編號:臨 2017-38

湖南黃金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開立理財產品專用結算賬戶及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湖南黃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6 年 9 月 27 日 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確保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8 億元閑置募集資金用於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 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使用期限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一年。 具體內容詳見 2016 年 9 月 28 日 刊載於巨潮資訊網上的《湖南黃金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臨 2016-70)。

一、理財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信息

近 日,公司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窯嶺支行開立理財產品專用結算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長沙窯嶺支行

賬戶名稱:湖南黃金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 431899991010003854019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相關規定,上述賬戶將專用於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結算,不會用於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 本次購買理財產品主要情況

2017 年 7 月 25 日 ,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窯嶺支行 (以下簡稱“交通銀行長沙窯嶺支行”) 簽訂《交通銀行“蘊通財富·日增利 62 天”理財產品協議》。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 產品名稱: 蘊通財富·日增利 62 天

2. 幣種:人民幣

3. 產品類型:保證收益型

4. 理財產品投資范圍及投資比例 : 本理財產品本金部分納入銀行資金統一

運作管理,產品投資范圍為貨幣市場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貨幣市場工具占

比為 30%-100% ,固定收益工具占比為 0-30% 。

5. 認購金額:人民幣 23,000 萬元

6. 投資期限: 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

7. 預期年化收益率: 4.10%/年

8. 投資兌付日:投資到期日當日兌付投資本金及收益。 產品到期日當日,應得理財收益及理財本金在到期日與資金實際到賬日之間不計利息和理財收益。

9. 資金來源:公司閑置募集資金

10. 關聯關系: 公司與交通銀行長沙窯嶺支行無關聯關系

三、產品風險提示

1. 政策風險:本理財產品項下的投資組合是根據當前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設

計的,如國傢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理財產品的受

理、投資、償還等流程的正常進行。

2. 利率風險:由於市場的波動性,投資於理財產品將面臨一定的利率風險。

理財產品存續期間,若人民銀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戶將失去將資金配置於存款時

收益提高的機會,或因物價指數的抬升導致收益率低於通貨膨脹率,導致實際收

益率為負的風險。

3. 流動性風險:除產品協議另有約定,在單期產品投資期限 內客戶無提前終止權,單期產品投資期限內如果客戶產生流動性需求,可能面臨理財產品不能隨時變現、持有期與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動性風險。理財產品單期產品投資期限內允許贖回的,若發生巨額贖回,投資者將面臨不能及時贖回理財產品的風險。

4. 投資風險:客戶隻能獲得理財產品明確約定的理財收益。除產品協議中明確約定的理財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預計收益、預期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語,不代表客戶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銀行對理財產品的任何收益承諾,僅供客戶期初進行投資決定時參考。

5. 理財產品不成立風險:如理財產品募集期屆滿日,募集規模低於產品協議約定的產品最低規模或發生其他銀行合理認為可能導致理財產品不能成立的情形,銀行有權宣佈理財產品不成立,投資者將無法按約定購買理財產品,因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承擔。

6. 再投資風險:在產品終止後進行再投資時,投資者可能會面臨再投資的

收益率低於本產品收益率的狀況。

7. 信息傳遞風險:本理財產品不提供紙質賬單。投資者需要通過登錄銀行門戶網站或到銀行營業網點查詢等方式,瞭解產品相關信息公告。投資者應根據本理財產品協議所載明的公告方式及時查詢本理財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投資者未及時查詢,或由於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得投資者無法及時瞭解理財產品信息,並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雙方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

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由於不可抗力及/或國傢政策變化、 IT 系統故

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金融危機、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非銀行所能

控制的原因,可能對理財產品的產品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信息披露、公

告通知造成影響,可能導致產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財產品遭受損失。對於由不可抗

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損失,投資者須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責任,雙方

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

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導致銀行無法繼續履行產品協

議的,銀行有權提前解除產品協議,並將發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後剩餘的

投資者理財產品資金劃付至投資者清算賬戶。

四、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與使用管理制度》等規定,對銀行理財產品進行決策、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資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行使相關決策權並簽署有關法律文件,投資活動由財務總監負責組織實施,財務部具體操作;

2. 公司財務部設專人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

一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 公司審計部門為理財產品業務的監督部門,對公司理財產品業務進行事前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後審計;

4. 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和購買理財產品情況進行監

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 公司將依據深交所的相關規定,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理財產品的購買以及相應的損益情況。

五、對公司的影響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在確保公司募投項

目所需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建設,不存在變

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

2. 通過進行適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財,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提升募集資金管理使用效率,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六、 本次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過去十二個月內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不含本次) 如下: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與浦發銀行長沙分行簽訂《浦發銀行公司理財產

品合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5,000 萬元購買瞭浦發銀行“財富班車 3 號”

理財產品,投資期限: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產品收益率:

2.45%/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1 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303,521.46 元。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與浦發銀行長沙分行簽訂《浦發銀行公司理財產

品合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5,000 萬元購買瞭浦發銀行“財富班車 4 號”

理財產品,投資期限: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產品收益率:

2.5%/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4 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617,327 元。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豐支行簽訂《長沙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合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1.8 億元購買瞭“長沙銀行公司客戶結構性存款 2016 年 001 期”理財產品,投資期限: 2016 年 10 月1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產品收益率: 2.9%/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4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2,613,500 元。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與浦發銀行長沙分行簽訂《浦發銀行利多多對公結構性存款固定持有期產品合同(保證收益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3,000萬元購買瞭浦發銀行 “利多多對公結構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理財產品,投資期限: 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產品預期收益率: 3.6%/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4 月 20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269,800 元。

2017 年 1 月 22 日,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簽訂《中信銀行理財產品總協議(適用於機構客戶)》、《中信理財之共贏保本周期 35 天理財產品說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2,000 萬元購買瞭中信銀行 “ 中信理財之共贏保本周期 35 天理財產品 ” 理財產品,投資期限: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月 26 日,產品測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3.65%/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2 月26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69,800 元。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簽訂《結構性存款合同》,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2,000 萬元在光大銀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投資期限: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7 日,到期支取利率:3.85%/年。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6 月 17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192,000 元。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長沙分行簽訂《結構性存款合同》(編號: 2017101044048),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23,000 萬元在光大銀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投資期限: 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到期支取利率: 4.0%/年。 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7 月 13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2,301,916.67 元。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長沙分行簽訂《結構性存款合同》(編號: 2017101044880),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3,000 萬元在光大銀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投資期限: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到期支取利率: 4.3%/年。 該筆理財產品於 2017 年 7 月 22 日到期,取得理財收益 108,250元。

七、備查文件

1. 公司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窯嶺支行簽訂的 《交通銀行 “蘊通財富·日增利 62 天”理財產品協議》。

特此公告。

湖南黃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7 月 26 日








近期的平均成本為10.27元,股價在成本下方運行。多頭行情中,上漲趨勢有所減緩,可適量做高拋低吸。該股資金方面呈流出狀態,投資者請謹慎投資。該公司運營狀況良好,多數機構認為該股長期投資價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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